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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动迁僵局

诉讼指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破解动迁僵局
  • 旧村改造属公益事业,村委会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2018]最高法行申5987号)
  • 小区业主可否通过“多数决”启动旧改?
  • 旧村改造属于公共利益([2020]最高法行申14361号)
  • 旧村改造属于公共利益([2021]晋民申1121号)
  • 旧村改造属于公共利益([2021]晋民申1124号)
  • 城市更新部门有权对未签约的旧村改造之被拆迁人补偿安置事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2023]粤7101行初2654号
  • 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适格主体(广铁中院案例)